文章播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我局制定 《海盐县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海盐县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办法》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日
抄送:市国土局法规处、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编办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海盐县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抽查
监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下简称“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署要求,围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机制,在行政管理中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监管,建立“一单、两库”“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提高综合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省厅、市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借助各类国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我县国土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建立国土资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执法检查人员应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或国土资源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
4.随机抽查程序。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按照下列程序开展抽查监管:(1)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具体抽查办法;(2)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抽查对象;(3)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5)对抽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形成总结报告。
5.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从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人员中应持有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