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公安局:
你局《关于武原派出所办案中心及餐厅改造项目的报告》(盐公〔2017〕5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海盐县2017年度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盐发改投〔2017〕8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海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武原派出所餐厅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武原派出所餐厅改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办案区进行布局改造及审讯、询问设施进行更换,墙面进行防撞处理;对食堂和厨房进行设备更换改造,重新铺设电源线路及地面、墙面改造、安装空调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