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一、出台背景
根据《海盐县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盐政办发【2017】45号)文件精神,对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葡萄等秸秆粉碎机,县级财政将给予购置价50%的补贴。县农经局前期通过统一招标,确定了中标型号,设备型号:YYS204,供货商:嘉兴市富民农机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建忠,联系电话:13505731389
二、主要内容
1.补贴标准:葡萄秸秆粉碎机价格为9400元/台,补贴4700元/台,每位主体本年度内限享受一台的补贴。
2.购机资格:在本县范围内直接种植葡萄的农户或生产经营组织以及从事秸秆处理服务的经营服务组织(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