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文化站:
2017年8月,我县正式启动镇级非遗名录建设工作,12月,县非遗中心对各试点村非遗普查工作逐个进行调研和指导,各试点村在普查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挖掘出很多新的非遗线索。为进一步推进镇级非遗名录建设,根据盐文〔2017〕52号《关于开展镇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对2018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各镇(街道)文化站全面开展镇级非遗名录建设工作,扩充非遗项目总量,进一步完备我县非遗名录。
二、时间安排
(一)普查阶段:3月初至4月上旬,各镇(街道)全面进行非遗普查工作;
(二)整合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各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整理搜集到的非遗线索、资料,确定申报名录的非遗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