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文化馆、各镇(街道)文化站:
为进一步加强海盐县文化馆总分馆运行管理,提升文化馆总分馆效益,经研究,对《海盐县文化馆总分馆运行考核办法》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2月23日
海盐县文化馆总分馆运行考核办法
为加强海盐县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和互惠,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根据《嘉兴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研究》的总体设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海盐县文化馆总分馆
二、考评程序
1.自我评估。总馆、分馆根据考核标准,写出自我评估报告,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分别报县文化局、县文化馆总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