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的规定,经海盐县人民政府研究,对西塘桥街道东港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作出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目的
海盐绿能环保项目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
东至浙江艾可帅特五金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白洋河,西至跨海大桥北接线东侧绿化带,北至东港路,以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征收部门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时间
签约期限:2018年6月10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
搬迁期限:2018年6月10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
六、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西塘桥街道东港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七、现场办公地点
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侧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86801019。监督举报电话:86038363。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请在公告的签约期限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现场办公点与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
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西塘桥街道东港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西塘桥街道东港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因海盐绿能环保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东港村区块]的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助奖励办法》等规定,制定以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征收目的:海盐绿能环保项目建设需要。
(二)征收范围:东至浙江艾可帅特五金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白洋河,西至跨海大桥北接线东侧绿化带,北至东港路,以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房屋情况:经调查摸底,在征收范围内共涉及私房9户,房屋总建筑面积3335.73平方米。
二、拟实施征收日期
签约期限:2018年6月10日至6月12日止。
搬迁期限:2018年6月10日至6月15日止。
三、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
(一)征收部门: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征收实施单位: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
(三)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政策依据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助奖励办法》等。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权同时收回。
五、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动产所有权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