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安监站(局):
《关于开展职业健康“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的实施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关于开展职业健康“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省市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生命安全健康,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精准发力、组合出击,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为主线,以“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制定并着力推进职业健康“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尘毒危害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有效防控新发职业病和防范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县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职业健康“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通过2018—2020年这三年,开展数十个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涉及新、改、扩项目的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突破数百家,新增检测和定期检测申报总数突破数千家,全年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突破数万人次。2018年的目标任务是:
(一)30个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30个专项整治行业主要范围是:1、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水泥行业及新发职业病病例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2、对以往开展过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印刷印染等行业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效果,防止反弹复发;3、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对使用苯、DMF、正己烷等有机溶剂且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二)100家涉及新、改、扩项目的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安健〔2017〕68号)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摸清底数,积极告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前期预防,对于2017年5月1日以后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且没有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必须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补做。2018年度全县争取超过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100家。
(三)1000家用人单位完成新增检测和定期检测。继续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检测申报工作,各镇(街道)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年内须达到100%。在2020年前实现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2018年以此为目标完成辖区内存量任务的1/3。5月起,我局将每月通报各镇(街道)新增申报和定期备案完成情况。
(四)20000人次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各镇(街道)应严格督促各辖区内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体检结果归档保存,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2018年度全县累计参加职业健康人数争取达到20000人次。在2020年前实现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2018年以此为目标完成辖区内存量任务的1/3。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2018年我局将继续实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完善量化指标和分析评价,强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性和前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