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投集团:
你公司《关于要求下达<富新路(武通路-中兴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8〕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富新路(武通路-中兴路)工程已列入《海盐县2018年度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盐发改投〔2018〕3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富新路(武通路-中兴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新路(武通路-中兴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城南区块道路微循环,促进沿线地块的开发以及建设,并改善和提高周边居民的人居环境。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