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洪星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永久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今年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对全县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明确了办理方向。
一、海盐县农村永久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
1.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突破。2016年,县法宣办出台《加强村级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盐法宣领〔2016〕3号)突出围绕制订一份年度计划、打造一个宣传橱窗、放置一个法律书柜、开办一个法治课堂、建设一个法治文化礼堂、排演一个法治节目的“六位一体”为核心的具体标准,建成了包括秦山文溪坞“法治文苑”、“三毛故里”海塘村法治文化园在内的14个村(社区)和村级绿地,遵循“法治、平安、和谐”的理念,在不改变村居院落、文化礼堂原有设计和景观的前提下,将法治格言、典故、漫画与乡规民俗融合建设为村级法治文化景观,因地制宜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礼堂、法治公园、法治图书角等村级法治阵地,确保景观数量中高速增长和法治元素中高端发展的“双中高”要求。
2.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有成效。我县不断深化认识民主法治创建的内涵外延,把创建活动与落实“民主与法治”、“诚信与守法”,与提升法治文化、优化法律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创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2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4个,2017年复评并通过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复评巩固率为100%。通过优化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和提高干部、群众的自我管理服务的能力,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主动参与法治实践,提高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的能力。
二、针对您的建议,结合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制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规划图”。
1.制定规划,细化建设标准。“七五”规划将深入推进海盐特色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主要工作目标,结合民主法治创建、法治人文环境等因素,高度重视并妥善发挥村级法治文化内涵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体现法治护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根据制订一份年度计划、打造一个宣传橱窗、放置一个法律书柜、开办一个法治课堂、建设一个法治文化礼堂、排演一个法治节目的“六位一体”村级法治文化建设具体措施,重点培育和发展村级法治文化,建设一批法治文化礼堂、广场、长廊和公园等法治文化景观,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和农村普法阵地形象。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将进一步细化任务、提升标准,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培育海盐特色的法治文化,主要体现为法治宣传橱窗全县范围安装、及时更新并统一登记;法律书柜内放置不少于200册法律书籍,并确保每周不少于30小时开放,供村(居)民阅读;文化礼堂建设融入法治元素和法治内容, 将法治名人、典故、格言及乡规民俗等内容包罗其中,达到法治文化礼堂全覆盖目标。
2.分解任务,分步落实。根据法治宣传教育“124重点项目”责任清单任务要求,打造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切实加强村级法治文化建设,选取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村(社区)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公园)等法治景观带,明确建设责任单位为各镇(街道),配合单位为法宣办、民政局、各村(社区)等。
3.加强保障,严格考核。按照梯次推进、逐年提升的工作思路,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将村级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各镇(街道)及本村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实有人口数量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县财政以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2元(含外来常住人口),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镇(街道)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安排专项经费,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争到“七五”终期,完成村级法治宣传阵地覆盖率从原有的30%提升到100%的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制度,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纳入司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法治海盐”、“平安海盐”考核范畴,压实考核任务。并对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村(社区)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提高建设积极性。
(二)提档升级,树立典型,打造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样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