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大队)、开发区分局:
《2018年海盐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目录和流程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海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海盐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海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5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本局党组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一位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各科室要梳理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研究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政务公开台账归档制度,建立公开台账档案。切实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实现对政务公开各渠道的及时监督检查。
二、公开要求
(一)推行政务阳光透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安监部门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全局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量裁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服务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情况信息均应公开。推进结果公开。各科室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推进重大业务项目和科技项目公开,研究确定重大业务项目和科技项目公开范畴,做好项目基本信息、批复文件及验收情况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公务员招录、人事招聘等有关信息。
(三)加强文件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制定公开属性确认工作流程,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在拟制公文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明确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不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启动公开属性确认流程,由拟稿单位修改公开属性或提出不公开理由。
(四)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对照“五公开”要求,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和可转化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五)推进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常规性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公开方式
(一)外部公开
1.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海盐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附件),各科室参照执行。
2.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为:“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http://xxgk.haiyan.gov.cn)
指定地点为:海盐县安监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枣园大厦7楼)
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为: 0573-86113449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某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该单位申请获取。该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某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科室为: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13449,传真号: 86117701
通信地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枣园大厦7楼
邮政编码:314300 ,电子邮箱地址:jxhyajj@163.com
3.提出申请:填写《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机关办公室领取,也可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www.haiyan.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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