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街道机关、各中心(所)、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经研究,现将《关于开展“讲政治 守纪律 敢担当 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盐县元通街道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关于开展“讲政治 守纪律 敢担当 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县委关于开展《关于开展“讲政治 守纪律 敢担当 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就在我街道开展“讲政治 守纪律 敢担当 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委全会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不断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实施七个专项行动,着力破解七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传导、级级压实,引导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一支勇立潮头的元通铁军,为加快建设美食小镇凝聚强大动力。
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旨在促使干部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事关政治方向、原则立场等问题前面,时刻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不折不扣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对党忠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令行禁止;守纪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恪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做表率;敢担当,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 以义不容辞、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努力改革创新,不怕碰硬,不计个人得失,不断锐意进取、勇往直前;有作为,秉承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履职精神,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在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上有勇有谋、能征善战、奋发有为、干出实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对象
全体机关、事业干部、编外岗位合同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三、主要举措
(一)开展整治“团团伙伙”专项行动。针对“吃喝圈”“消息圈”“八卦圈”等“团团伙伙”现象,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本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摸清楚、搞明白,严厉禁止“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吃年饭”等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遏制“小圈子文化”带来的廉政风险。要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学习大讨论,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通过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品质、从政素养。(牵头单位:街道纪委)
(二)开展整治“好人主义”专项行动。针对“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等不担当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掌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前两种形态。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以廉政谈话为抓手,坚持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干部职工谈,村书记与全体村干部谈,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改进纪检、组织等条线考核办法,突出敢于问责的考核导向。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到位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屡禁不改,严肃问责。通过专项行动,促使干部敢于动真碰硬、主动担当。(牵头单位:街道纪委)
(三)开展整治“我行我素”专项行动。针对无视组织纪律,贯彻党委决策不坚决等我行我素的问题,要深入学习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的目标要求,重申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规定向街道党委请示报告的纪律要求。开展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严肃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请假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开展“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肃决策程序,杜绝“一言堂”。加强对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与党委二级巡察联动机制。强化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结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通过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意识。(牵头单位:街道组织办)
(四)开展整治“不作为”专项行动。针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研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举措,从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两个层面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业务工作放到街道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中去思考、去谋划,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杜绝各自为政。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干部依法高效履职、主动担当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营造“以实绩论英雄”的干事创业导向。围绕县委“十大战役”、街道中心工作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工作不实不力等问题并从严查处,形成震慑。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街道组织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