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行政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海盐”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街道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根据(盐委办传【2018】60号)《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印发《元通街道“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元通街道委员会元通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3日
元通街道“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盐委办传【2018】60号)《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大会战的通知》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为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街道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全街道交通安全大会战,实现“一个确保、三个下降、一个力争”目标。即:2018年要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6年下降30%以上、电瓶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力争全口径死亡人数在全县排名退位。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0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层层动员部署,制定各项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8年6月28日至12月15日),根据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6日至31日),根据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及各级“路长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交通事故大联防。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享共治”。一是建立三级“路长制”。参照“河长制”模式,县道、镇道、村道按照所在区域,分级分段设立县级及以上、镇级、村级“三级路长”,县级嘉盐线路长由街道党委书记吴建峰、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海风担任,镇级公路路长由街道相关领导担任,村级公路路长由各行政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路长对道路设施、养护、安全、秩序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并将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路长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交通死亡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根据一次死亡1人、2人、划分等级,行政村(社区)、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按级到场,现场办公研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按照《嘉兴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17】48号),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对发生一起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街道领导和相关单位、行政村(社区)领导,由街道党委政府进行约谈;发生死亡3人较大事故或2起死亡2人事故的,街道要被市委市政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单位,并严肃追责。四是实施死亡交通事故通报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度,以日通报、周通报、月通报的形式,将辖区交通事故情况、死亡事故及事故原因、隐患通报到县道安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进交通设施大提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通过健全公路“路长制”,划分责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在整治现有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上,公路以机非分离、亮化、开口设置、路侧防护为重点,城市道路以标志标线为重点,逐路、逐段、逐点对全域道路实施拉网式排查,并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整治。一是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对嘉盐线、元艳线、盐青线这三条道路事故易多发点段按照标准进行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主次干道交通设施规范化设置达90%以上,全镇道路交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二是提升改造公路路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对渠化不到位、不合理的路口实施改造提升,同步完善智能信号灯、交通监控等科技设施;对集散功能较强的公路通过增设辅道、“平改立”等措施减少平面交叉口和路侧开口;对暂未纳入改造路口,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桩、减速杠、警示标志、语音提示(显示屏)设备,并合理设置斑马线等措施提升安全等级;发生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应当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对存在道路安全风险的,要尽快落实治理措施。三是增补护栏隔离设施。对公路中央、路侧防撞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和定期巡查,应设置未设置的要及时推动增设或补缺。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要设置中央防撞护栏(有中间带的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其他公路穿镇段、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公路要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做到应隔尽隔,并设立标志明确路权;临水或高落差的一些路段,要增设钢质防撞护栏等。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规范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需及时更新和完善缺失的 7处警示设施、5处指路牌;同时对路面破损严重的8处道路板块进行修复。对严重遮挡视线的景观石、广告牌、绿化等障碍物进行拆除、迁移(或安装广角镜、警告标志、告示标志灯措施),确保路口视距三角形通视区内没有任何高出道路平面0.8米且影响驾驶员视线的物体。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特别是交叉路口要安装中杆灯。五是完善穿越街道公路的安全设施。要按照《嘉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大交通监控设备、智能信号控制系统、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投入,确保达到既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