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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浙交〔2018〕96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海盐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由原来的13项调整为11项,并附随机抽查记录表,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