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教育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加强街道民办教育机构应急工作,全面提升民办教育应急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了《西塘桥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西塘桥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坚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及其损害,确保机构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密切配合,靠前处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第四条 分类分级
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
1.按事件性质分为四类:
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学校建筑物倒塌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实验用危险化学品危害、传染性疾病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闹事及游行事件等。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台风和地震等。
2.按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分为三级: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在个别机构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个别机构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级紧急情况。
第五条 应急预案体系
1.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2.各类民办学校应急预案,各校结合实际制订应急预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3.单项应急预案,举办大型和校外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成立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社发、公安、安监、国土、卫生、交警、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救援工作。发生重大民办教育机构安全事故进入应急状态时,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第七条 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发局,办公室主任由社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部门分管负责人,民办机构校长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第九条 街道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可组成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第十条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决策、命令、指挥现场处置;
2.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