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的有力抓手,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不断拓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广度和深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主体评价和上下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我县深化改革的主体作用,推动与省、市两级联动,把“亩均论英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实施的公正性和规范化。
坚持综合评价和行业评价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分行业评价向全行业总体评价与重点行业个性化评价结合延伸,逐步向园区、“两创”中心、特色小镇等领域拓展,探索推进我县工业主平台与其他平台差别化评价,不断深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内涵。
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产效益”为核心,以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政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和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坚持动能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降成本作为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动能转换、振兴实体经济的关键,着力稳增长、促改革、优环境。
(三)主要目标。在全县工业企业实施绩效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深化紧固件、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传统行业的评价,力争到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等指标大幅提升。全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0年达到26万元,其中紧固件、印染、造纸、化工等四个重点传统行业亩均税收分别达到25万元、25万元、40万元、40万元以上;亩均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
二、深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一)优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关于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8〕10号)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评价体系,提高“亩均税收”指标占比,突出以亩均税收为核心导向的评价体系。结合我县传统行业改造提升,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的绩效综合评价,对紧固件、印染、造纸、化工四个高耗能、高污染重点传统行业内企业,提高D类企业的评价占比,并结合行业实际逐步制定出台三年提升计划。(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质监局、县税务局)
(二)全面拓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园区、“两创”中心、小微企业园区、特色小镇和镇(街道)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逐步将评价范围向农业、服务业拓展延伸。按照“问题导向、绩效导向”的要求,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权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经局(县农办),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三)建立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加快推动包含企业用能和环境指标、安全生产、亩产效益等内容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按照“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工作要求,及时将企业占地面积、实缴税金、工业增加值、排污权、能耗、研发投入、安全生产等指标数据导入平台,并定期更新和共享,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大数据平台要完善功能,开展分行业、分企业、分镇(街道)多层次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发布年度系列评价报告和企业体检报告,为客观反映转型升级成果、分析研判经济走势、推进企业精准服务、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提供重要参考。到2020年,基本实现评价过程数字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三、深化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一)深入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在切实推进降本减负的基础上,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嘉政办发〔2017〕72号)精神,深入实施用能、用电、用水、用地、排污、信贷和财政等差别化资源要素供给和倒逼政策。发改(物价)、经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税务等部门要依据职能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资金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资金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税务局)
(二)推进行业个性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
1.对列入C、D类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产能; A、B类企业技改而新增的产能,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各类规划的基础上,其用能、排污总量必须达到各级节能减排规定要求。要对照行业先进标准,加大对现有行业内企业的整治提升,通过技术创新、“互联网+”、智能改造、兼并重组、绿色制造、“腾笼换鸟”、质量提升等途径,助推行业整体提标升级。(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2.对高能耗行业实施用能削减政策。对评价被评为B、C、D类的企业,在下一年度分别削减用能总量的5%、 10%、 20%,削减的用能指标按照《海盐县“十三五”能源“双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使用。对于通过节能降耗、关停淘汰、整治提升而节约的能耗指标,原则上用于本地区新上重大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三)推进资源要素区域差别化配置。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叠加运用,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构建年度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分配与镇(街道)“亩产效益”绩效、盘活存量用地、平台整合等工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在对用地指标分配、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方面对“亩产效益”绩效高的工业平台给予适当倾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四)推进资源要素跨区域市场化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能耗、排污及土地等资源要素储备制度,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要素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推进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在全县范围市场化交易,促进资源要素向绩效综合评价高的优质企业集聚。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关闭、停产、退出、要素交易、并购重组等过程中的交易环节费用。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和上市挂牌公司开展兼并重组,企业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地方贡献部分予以奖励,相关交易费用依法予以减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四、建立健全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机制
(一)健全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行业规范。加快推广“标准地”制度,全县新增工业、商业、服务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前,制定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并将用地标准纳入出让文件。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联合监管制度,强化“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管理。严格项目竣工综合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严格落实相应措施。[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粮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