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西塘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9日
西塘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结合西塘桥街道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指导、村组主体、村民参与”的原则,对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清查。清理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明晰产权关系,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做到账实、账表、账账、账证、账图五相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二)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先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
(三)坚持群众参与充分监督。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村农民参与,接受村农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村农认可。
(四)坚持集体经济组织为主。清产核资工作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街道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操作程序
(一)清查登记。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对资金、资产及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清查,要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账簿为依据。对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国土测绘数据、发证登记等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二)审查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账面资产,要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依据清查核实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对所涉及的资产、资源权属进行甄别、确认。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要准确,产权要明确,现状要清楚。
(三)公示确认。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满,报街道进行审核。经股东代表会议对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账务调整。公示确认后的清产核资结果报街道审核,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符合条件或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进行账目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