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特殊关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县民政局审核,决定发放2019年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就2019年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9年1月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烈士子女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同时具备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人员,按照就高原则发放。
二、发放标准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城乡特困人员,每人300元;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城乡低保边缘户,每人240元;
(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烈士子女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每人200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360元。
三、资金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