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党组织:
为加强和规范镇(区)党务公开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海盐县委关于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镇(区)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制定出台镇(区)《关于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镇(区)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镇(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镇(区)各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站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把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实际行动,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要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力潮头方显担当”的新使命,把党务公开放在深化法治建设和践行“三个示范”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并结合时代特点,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为高质量推进“三美澉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基本原则
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坚持发扬民主,服务工作大局;坚持积极稳妥,力求务实管用;坚持依规依法,注重继承创新,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推动党务公开扎实有效开展。要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海盐县委关于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穿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更好的激发全镇各级党组织、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四、主要任务
镇(区)各党组织要在2019年3月底前建立起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相关党务公开目录并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五、着重把握党务公开内容和重点
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一)村(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以及其他基层党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等情况;
4.党组织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干部选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纠正“四风”,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重点公开内容
各级党组织在公开上述党务时,应当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确定重点公开内容:
1.村(社区)党组织重点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决策,村土地征收、流转、使用决策,村收入分配决策,涉及全体村(居)民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决策,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各项制度措施等情况。
2.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的基层组织,重点公开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建带群建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