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农贸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农贸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提升我县农贸市场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市场开发建设步伐,促进市场可持续发展,决定组建海盐县农贸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建目的
进一步整合我县农贸市场资源和经营管理主体,推进“以场养场”,推动农贸市场良性发展;强化专业化管理,解决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反弹,再改造——再反弹”的现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向布点社区化、个体小型化、效益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发展。
二、总体思路
根据我县目前国有农贸市场数量、经营主体和产权属性等情况,组建农贸市场开发管理公司应遵循“发挥部门优势、盘活现有资源,由易到难、由小到大、循序渐进”的原则。
三、基本事项
(一)投资主体和经营范围
由海盐县城投集团以货币方式全额出资,组建国有“海盐县农贸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场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
市场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商业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受委托从事市场管理服务(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市场公司设立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设监事2人(由县城投集团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兼任);另设综合部和市场经营管理部。核定管理人员8人(详见附件1),人员录用、人事管理等事项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运作方式
1.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受县政府委托管理市场公司。
2.管理范围。市场公司当前主要负责庆丰好邻居农贸市场、武原农贸市场及目前由两家市场经营的相关商铺的经营管理与维护。今后逐步将县内国有农贸市场、集体农贸市场纳入市场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并运用市场手段对私营农贸市场进行收购或受托管理。
今后县城建成区内新建农贸市场应由国有资产全额投资或控股;建成后划转市场公司经营管理。市场公司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间接或直接参与新市场的投资建设。
3.收益处置。县国资办应每年核定市场公司向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缴管理费的数额。市场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净收益,主要用于市场建设与改造提升。
(四)法定代表人
市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派和更换,由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城投集团商定后实施。
市场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可由事业人员担任,也可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兼任市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市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企业身份人员的,其工资奖金收入参照县内同类公司法定代表人,按市场公司考核办法执行,由市场公司负责发放。
(五)办公场所
市场公司办公场所目前暂定于武原农贸市场二楼,今后根据市场公司发展需求,由县城投集团负责安排解决。
(六)相关人员处置
市场公司成立后,庆丰好邻居农贸市场、武原农贸市场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置。
1.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其机构及人员保留原有机构和编制性质;在职在编的事业人员全部进入公司工作(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自然减员后,不再新录用事业人员,并同意核减编制。
2.两家市场的合同工和市场协管员,按原用工性质不变,由市场公司重新进行招录,并与市场公司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工资、奖金等根据市场公司规定统一发放。
(七)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