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农业经济局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盐农〔2014〕116号 | |
2 | 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 盐农〔2015〕71号 | |
3 |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意见 | 盐农〔2015〕1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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