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产品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产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振兴我县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海盐实际,特制订海盐县政府采购支持地方民营企业产品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政府采购主体依法择优选择地方民营企业生产制造产品,鼓励地方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二、任务措施
(一)建立民营企业产品政府采购推荐目录
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发布征集通知,组织企业申报,推荐适合政府采购领域的产品,由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对推荐产品进行审核认定,形成推荐产品目录,推荐目录原则上每年编制一次供采购单位参考,可以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鼓励地方民营企业产品入驻“政采云”平台的网上超市或制造精品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