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于城镇综合市场区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于政〔2019〕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政府《关于明确综合市场项目推进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期)文件精神,该项目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2019年第280号批示同意增列2019年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建设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于城镇综合市场区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综合市场区块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