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镇属中心(办)、派驻机构、旅投集团: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已经镇(区)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委员会
2019年1月27日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镇(区)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海盐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镇(区)的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按照县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在镇(区)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由顾秋莉同志牵头,负责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县深化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以及审核“三定”规定草案等。
(三)建立沟通联络机制。镇(区)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确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与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加强日常沟通,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
二、组织实施的主要步骤
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和先转隶、再“三定”的步骤要求,逐项、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部署
镇(区)党委于1月11日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对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制定“三定”规定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