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海盐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海盐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19年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为我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省、市、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推进“凭一部手机办理”,实现群众办事事项“移动办”“电子档案”全覆盖;推进“凭一张身份证办成”,实现群众办事事项“一证通办”全覆盖;推进“凭一个二维码查验”,实现“电子证照”及二维码查验全覆盖, 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推广“多证联办”“多证合一”“多检合一”等创新举措,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审批流程,明确部门岗位职责,有序稳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回归工作。以“数字交通”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化系统整合、对接,推动数据共享扩面提质。
(二)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信用交通省”与“信用海盐”建设目标任务,着力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信用建设工作:一是推进红黑名单认定规范工作,依照国家多部委印发的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规定及省、市红黑名单制度与标准,认真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上报与发布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经营企业的信用考核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社会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者市场经营行为。
二、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法治制度建设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严格行政发文管理,涉及行业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法制审查程序,及时备案,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方可发文,严防出现超越权限、抵触上位法规定和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内容。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落实行业执法与管理规范的源头管理措施。
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交通运输系统内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市场准入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况出现。
三、切实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四)加快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一是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和责任边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行为。二是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统一交通执法站所标识;规范基层站所管理;统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证件,严把人员准入关;统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准,规范执法装备的配备管理。三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执法业务流程,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模式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