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县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8〕626 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和2019 年“健康浙江”考核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19〕110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和2019 年“健康浙江”考核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此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海盐县第四次经济普查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暨2019 年“健康浙江”考核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核电产业发展服务局(核电)、县住建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的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请各成员单位于4月24日前上报工作人员联系表(详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周密细致的工作,需要镇(街道)、各部门协作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的部署安排。普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工作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一)调查对象是指可供我县居民开展健身、锻练、比赛等的各类体育场地。
(二)统计的范围覆盖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拥有或管理体育场地的各行业各类单位。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是体育场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场地类型、场地名称、建成时间、资金来源、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数量、建筑面积和固定座席等(详见附件2),排摸表于5月15日前交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科徐卫锋。
五、调查标准时点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为2018 年12月31 日24 时之前竣工的。
(二)2019 年新增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为2019 年12 月31 日24 时。
六、调查方法
(一)本次统计调查采用全数调查方法,遵循属地管理、逐级逐层、网格化调查统计的原则,做到不漏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