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陆云彪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镇化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数量和交易金额逐年上升。在工程中暴露出工程层层转包、施工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差等一些问题,给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现有政策,我县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各自条线工程招标项目的审核、标后的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筑企业考核、处罚等职能。海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下属的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我县集中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工作的平台,我办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现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已有举措及各职能部门在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后的改进措施梳理如下:
一、出台制度,惩戒建筑市场不良行为。2019年1月2日,海盐县住建局已印发《海盐县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办法》(盐住建〔2018〕287号),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参与建筑市场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适用本办法,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建设,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和认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限为6个月-36个月,公示期限制参与我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县住建局负责发布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信息,对于企业或从业人员被记录公示不良行为的,县住建局将加大对该企业或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
二、信用评价,全面运用工程招投标活动。今年,在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引入失信联合惩戒及信息互认共享机制,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的,全部作废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通过信用评价资源,将信用评价结果融合创新,改变传统的评标办法,解决招标中忽视对投标企业信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