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将《望海街道“薪传工程”导师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望海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望海街道“薪传工程”导师制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规范和加强年轻干部的结对指导工作,为年轻干部创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养、实战技能、破难攻坚等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好干部标准,努力培养一批适应形势任务、德才兼备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实现街道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三高一美”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适用范围
“薪传工程”是指以新老工作搭档为主要形式,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指导,帮助年轻干部尽快掌握业务知识、熟悉法律法规、提升实践能力的学习培训机制。与年轻干部结对、承担年轻干部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教育引导职责的同志称为“导师”。
(一)需结对导师的人员范围
1.新进单位不满三年的工作人员;
2.其他根据工作情况需要结对的。
(二)担任导师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业务工作能力的骨干、能手;
3.参加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三年);
4.表现突出,实绩明显。
(三)结对指导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道德规范、职业操守;
2.相关法律法规、纪律条令,各项规章制度;
3.业务知识、技能、服务意识等;
4.接待群众、矛盾调处等工作规范;
5.本地方言、礼仪、风俗人情等民情常识;
6、文明创建、治水拆违、平安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开展;
7、其它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三、实施步骤
1、街道组织办负责对全街道“薪传工程”导师制开展情况进行部署、指导、督查、考核;
2、各单位负责人是导师制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导师制的落实;
3、学员实行工作季报表制度,每季度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由导师进行评价,经各单位审核后上交组织办;
4、导师制一般以二年为期,每年对学员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5、导师与学员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指导和搭档工作制;
6、各单位对导师制工作实行动态跟踪,对不适宜担任导师的,及时调整。
四、考核奖惩
导师与学员实行捆绑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1.“导师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范畴;
2.因“导师制”执行不到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重大执法安全事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加大考核奖励力度,促进“导师制”的不断完善。街道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导师、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评为优秀导师、优秀学员的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