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沈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沈荡镇总体规划(2016-2035)(报批稿)的请示》(沈政〔2019〕5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盐县沈荡镇总体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沈荡镇是我县西北部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区位交通便捷,资源禀赋优越,生态本底极佳,是我县接轨嘉兴高铁南站、融入嘉兴经济圈的门户地区。《总体规划》实施要遵循城镇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统筹做好沈荡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围绕打造“高铁宜居新城、醉美水乡老镇”的目标,积极接轨嘉兴高铁南站,加快对现有低效、高耗、高污染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强千亩荡湿地的保护和低影响开发,积极推进贲湖老街的改造提升和沈荡新区的发展,完善公共配套,保护历史传承,延续水乡风貌,打造美丽乡村,把沈荡建设成“老镇、水乡、田园、新城”交相辉映的魅力风情小镇和美丽宜居新城。
二、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空间格局。处理好城镇、产业发展与生态、耕地保护的矛盾,在海盐县多规合一、县域总体规划纲要等的指导下,做好“三区三线”的划定工作,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在沈荡镇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覆盖全域。加强与周边城镇功能区特别是嘉兴市区的协调,强化嘉南线交通管制,落实优化嘉兴轨道交通1号线布局,空间布局上引导城镇空间跨越海盐塘向东侧拓展,打造沈荡新区,全面对接嘉兴中心城区。
三、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35年,沈荡镇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控制为805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23公顷,村庄建设用地282公顷。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稳步推进城镇有机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