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家庭证件分类和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有序开展换发《海盐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以下简称《低保证》)、《海盐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以下简称《低边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海盐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二、换证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以下困难群众核发《低保证》:
1.新认定并审核通过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残疾人单独施保。
2.在册的收入型低保家庭(含原重残保障户)、支出型贫困家庭、残疾人单独施保。
(二)以下困难群众核发《低边证》:
1.新认定并审核通过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2.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三、证件的内容、式样
(一)《低保证》主要内容
1.持证人信息。包括: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证号、保障类型[收入型低保(S)、支出型贫困(Z)、残疾人单独施保(C)、其它(Q)]、核定纳入低保家庭成员情况(姓名、性别、与持证人关系、身份证号、备注)。
2.审批机关(签章)。
3.审核记录。包括:审核(复核)日期、有效期、经办人、审核(复核)意见及盖章。
4.变更及专项救助记录。
5.持证人须知。
(二)《低边证》主要内容
1.持证人信息。包括: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户籍地址、证号、保障类型[低保边缘(D)、其它(Q)]、核定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情况(姓名、性别、与持证人关系、身份证号、备注)。
2.审批机关(签章)。
3.审核记录。包括:审核(复核)日期、有效期、经办人、审核(复核)意见及盖章。
4.变更及专项救助记录。
5.持证人须知。
为保证《低保证》、《低边证》的规范统一,证件式样由海盐县民政局确定并监制 (样式标准见附件)。
四、证件的印制
由海盐县民政局负责样式、标准、证件的印刷、发放、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换证时间安排
从2019年5月1日起全县统一启用新证,老证于2019年5月起按镇(街道)逐一换发新证。各镇(街道)换发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准备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