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2019年海盐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申请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无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及已办理脱钩)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将材料递交登记管理机关。
一.资质条件
(一)必要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行业管理部门有具体专业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管制度;
3、具有完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最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未能参加等级评估或年度年检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社会组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简化申报程序,依申请直接编入目录:
1、参加海盐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含3A);
2、经审核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3、近两年具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经历且信誉良好的;
4、在国内或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国家、部、省、市、县等荣誉。
二.申请材料
社会组织申请编入目录,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能够证明具备必要条件和优先条件的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服务种类
为增强目录应用的针对性,编入目录的社会组织,应根据其业务范围,对照《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8年度)》的一、二级目录分类,明确能够承接的服务种类。
(一)基本公共服务类:教育服务、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科技推广服务、住房保障服务、环境治理服务、农业服务、水利服务、城市维护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其他服务。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人民调解服务、社区矫正服务、安置帮教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其他服务。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类:行业投诉处理服务、行业规划服务、行业调查服务、行业统计分析服务、行业标准制修订服务。
(四)技术性服务类: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检验检疫检测服务、监测服务、其他服务。
(五)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类:法律服务、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服务、财务会计审计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技术业务培训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服务、后勤服务、租赁服务、其他维修保养服务、其他服务。
四.编制程序
(一)申请。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申请材料,明确承接服务的种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业务主管单位也可根据申请情况对主管的社会组织审核后集中向登记管理机关推荐。
(二)审核、公示。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本级的拟推荐目录,并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