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9年海盐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海盐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发挥机构改革整体效应,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积极助推“三优海盐”建设。
一、落实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县“十大战役”部署,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建设)攻坚战”“平安建设攻坚战”中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突出“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原则,落实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经济社会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分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建立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进一步推广第三方服务,增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深化“双安双创”,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按照《海盐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推动创建工作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深度治理。不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力保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跟踪评价。
(二)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依照《嘉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保障,明确分工,发挥合力,扎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源头治理提升工程
(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达到上级要求。大力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推进高毒禁用农药退市工作,加强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
(二)强化种养环节源头管理。探索建立绿色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进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三品一标”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标准化生产比例达到62%以上。强化农业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地产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行为。加强畜禽检疫工作,推进我县家禽及牛羊集中屠宰厂(场)、活禽交易点建设,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三)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改造提升等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县新建(改建)放心厨房15个以上,每个镇(街道)力争完成2个。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强化备案和指导工作,落实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农贸市场“双体系”建设延伸至农村农贸市场,完善快检室建设及免费开放。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 “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扎实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大力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评时限,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实现“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提升。持续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网络订餐、大中型餐饮、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检查。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27家,推进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85%以上。落实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全程监管,餐厨废弃物集中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有效运行;主城区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三)“三小一摊”治理提升。建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以下简称“三小一摊”)基本信息库,掌握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继续实施综合整治,督促“三小一摊”落实原料购进使用、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引导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场所集中生产经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及其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三小一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