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服务业项目联合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服务业项目联合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服务业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推动服务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联审范围
除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对新增服务业用地项目的业态进行联审。
二、联审内容、召集和程序
(一)联审内容
1.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海盐县域总体规划》、《海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符合《海盐县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及安全生产、节能降耗、交通审察、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要求。
2.项目行业定位是否与拟出让地块用地分类一致,业态是否符合服务业发展导向要求。
3.项目对应行业分类、用地分类、亩均投资、亩均税收要求,以及参与联审行业主管部门:
序号 | 行业分类 | 用地分类 | 亩均 投资 (万元) | 亩均 税收 (万元) | 行业主管部门 |
1 | 现代物流业 | 仓储用地、 码头用地 | ≥250 | ≥25 | 县交通运输局 |
2 | 企业总部、 商务楼宇、 金融业 | 商务金融用地 | ≥400 | ≥30 | 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县财政局(金融办) |
3 | 技术服务业 | 科研用地 | ≥250 | ≥25 | 县科技局 |
4 | 批发零售业 | 批发市场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 ≥250 | - | 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 |
5 | 住宿餐饮业 | 宾馆用地、 餐饮用地 | ≥300 | - | 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 |
6 | 其他民间投资项目 | 教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200 | - |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 |
注:亩均投资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不包括销售物业产生的税收。
4.其他需要联审的事项。
(二)联审召集
联审会议由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召集,县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审批部门的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项目推进(代办)中心工作人员、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服务业分管领导参加。
(三)联审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土地出让前,由镇(街道)向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提交意向项目申请资料。当月需要联审的项目,需在每月5日前提交联审所需资料,主要包括:《海盐县服务业投资项目联审申报表》;项目设计方案或业态方案(带方案出让项目需联审项目设计方案,不带方案项目联审项目业态方案);相关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有条件的附报资料的电子文档。
2.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召集项目所在镇(街道)、县项目推进(代办)中心、相关审批部门召开项目联审会议。听取镇(街道)作有关介绍,已明确投资主体的一并邀请并作介绍。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项目推进节点化管理等具体要求。会后形成项目联审会议纪要,并抄告相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业主。
3.项目供地。通过联审的项目,按规定申请土地出让。
4.签定投资协议。明确投资主体的项目,联审通过后,由招商主体与投资主体签定投资协议。尚未明确投资主体的项目,土地出让后签定投资协议,对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项目建设期限与建设进度、达产时间、产出效益、节能降耗等指标进行约定,明确违约责任。各相关部门按项目联审会议纪要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部门职责
各参与项目联审的单位要发挥职能,对需联审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积极提出联审意见,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受理主体的项目联审申请,负责评审项目的联系汇总;召集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召集联审会议;对项目投资强度提出初审意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规划要求;对外资项目按照商务部“产业指导目录”实施准入;对项目建设进度安排给予意见;做好联审会议记录并形成联审会议纪要抄告相关部门、镇(街道)和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审批事项的协调;牵头实行复核验收。
(二)县发改局:负责业主单位资质审查(1.是否具有开发资质,2.资质注册地,3.单位信用情况);负责项目政策性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指导政策);负责服务业项目节能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