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澉浦镇: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澉政〔2019〕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19年镇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经过“一事一议”程序得到县政府批示同意增列2019年度海盐县镇级政府投资项目新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第616号),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拟建一幢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为3106平方米。
三、总平面布置及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