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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等精神,全面加快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于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专项方案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专项方案采购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污水零直排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