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海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19年8月31日以前县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公路管理段、港航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公路运输管理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海盐县出租车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关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执行。
二、《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海盐县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失效,《海盐县出租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计分办法》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予废止,有关实施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