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司法所、派出所:
根据上级要求,2013年6月,成立了海盐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看守所工作站(盐司〔2013〕33号),鉴于工作站已经成立6年多,组成人员变动比较大,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修订完善,工作站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也有相应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现对工作站人员组成、工作站职责及工作要求特作如下调整和修订:
一、人员组成
站 长:杨建良 县看守所(拘留所)所长
副站长:钱锦章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
副站长:马园勤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成 员:刘惠峰 县看守所副所长
钱家毅 县看守所中队长
马惠 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其他在押人员以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咨询、给予法律意见。
(二)配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