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集中宣传行动的通知》(美丽海盐办发〔2019〕14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生态满意度是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嘉兴市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美丽浙江、美丽嘉兴建设考核。今年年9至10月,浙江省统计局民调中心(0571-12340)受美丽浙江办委托,对我县开展生态满意度调查。
生态满意度调查分为认知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三项内容,权重以百分计算。其中,认知度占30%,满意度占50%,获得感占20%。满意度项目又由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和评价和生态环保工作评价三项内容组成。
二、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