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慈善分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沈荡镇万好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慈善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是具备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单一或多种功能的慈善服务新平台,是衔接政府、慈善组织及服务对象的枢纽型载体。建设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基层基础,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充分激发基层慈善工作活力,有利于提升专业水平,不断增强慈善服务精准能力,有利于落实政策举措,有效解决慈善领域困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县慈善事业形成示范先行、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实体运作。慈善基地可以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日常运作;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负责运营,引导社会参与,提升慈善绩效。在县级层面建设的基地负责各镇(街道)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工作,不列入申报和考核,建设经费由县慈善总会出资,建设完成后由县慈善总会委托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本意见适用于在镇(街道)层面基地的建设。
(二)注重特色。慈善基地建设要体现特色,县级层面的基地要围绕指导镇(街道)级基地建设、开展培训交流、公益慈善组织孵化、项目策划管理、文化策划宣传、信息交流等六大功能;各镇(街道)基地要以精准帮扶为导向,引入或培育优秀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增强慈善助力脱贫功能,通过两年时间逐步建立起1+X的海盐模式,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共建共享。慈善基地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热心企业等资源实现衔接共建,整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通过项目引入、组织培育、资金筹集、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慈善基地品牌,强化慈善资源绩效,建立健全发展长效机制,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慈善新局面。
三、申报条件及资金安排
(一)选择范围
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自愿建设慈善精准帮扶基地以帮扶贫困户的主体。
(二)选择条件
1.基地主体为全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业及其它组织,依法注册或登记2年以上(含2年)的单位;
2.基地主体必须要有奉献和回报社会的善心、爱心和责任心,有帮助困难家庭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和能力;
3.基地主体已具一定规模,且在周边有较大的影响力,有自主品牌,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4.在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农业订单、就业合同、代销收购合同、爱心岗位合同等;
5.基地主体法人懂管理、会经营,有创业精神,有一技之长,有现代农业或企业管理理念和组织能力,在当地能起到创业带头和示范作用;
6.基地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环境优美,能符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要求,有助于乡村振兴;
7.基地帮扶对象以本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为主的贫困户,必须在10户以上(含10户)。
(三)选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