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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实施于城镇金桥路(嘉南线-三联路段)道路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于城镇金桥路(嘉南线-三联路段)道路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金桥路(嘉南线-三联路段)道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