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县级各部门、各参保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7]20号)规定,经机构自愿申报,海盐县长期护理保险联席小组核实勘验和评估,确定下列单位为海盐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机构。(名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