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澉浦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实施澉浦新市镇祝家浜河道及周边安置小区景观照明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新市镇祝家浜河道及周边安置小区景观照明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新市镇祝家浜河道及周边安置小区的主要景观、沿街立面、屋顶等实施亮化工程,主要采用洗墙灯约2693套,投光灯约1276套,地埋灯36套,点光源20套。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