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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收回海盐孙氏建新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盐自然资规发〔2020〕80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收回海盐孙氏建新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23501平方米。有关补偿由西塘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