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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何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社《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何家村新社区道路硬化工程的请示》收悉。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何家村新社区道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何家村。硬化4米宽社区道路970米。
2、项目为一个标段,工期为45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