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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收回海盐三鑫钢管有限公司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0〕159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收回海盐三鑫钢管有限公司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46532平方米,具体补偿由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和通元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