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关系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平安建设大局。为切实做好2021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减轻因气象灾害(雷电)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压紧压实雷电灾害防御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旅游景区等雷电灾害敏感型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切实把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多措并举,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防御有关制度,制定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开展定期检测。各重点单位接收到县气象台发布的雷电灾害预警信号后,应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引或标准规范采取防御措施。当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上报雷灾信息,配合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工作。
三、周密部署,全面开展防雷专项整治
县气象局及时更新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信息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镇(街道)继续落实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职能,完善属地检查、职能部门联合抽查、上级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气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觉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切实压实责任。深化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提升部门监管合力。依托“互联网+监管”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充分发挥防雷数字化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雷电)防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存在重大防雷安全隐患的,要全面落实跟踪整治闭环管理,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附件:海盐县2021年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海盐县气象局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海盐县2021年度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易燃易爆场所(共65家)
武原街道13家: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
1.海盐县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2.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3.海盐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4.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
5.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二、加油加气站
1.海盐县中国石化经营有限公司城南加气站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盐第一加油站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盐第二加油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盐第七加油站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盐武原加油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盐城北加油加气站
7.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盐城西加油站
8.海盐盐湖加油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