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20年11月30日以前以县民政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等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应当予以执行。
二、《关于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失效,立即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