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各有关企业:
为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资金,做好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区研发投入奖励政策兑现实地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必查企业
材料初审阶段,上报数据、材料有疑议的企业2家。
(二)抽查企业
申报且符合2024年度海曙区研发投入奖励的企业(剔除享受市级研发投入后补助企业),其中总量奖励按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分档,每档实地核查数量按照总量的10%进行抽取,结果向上取整,共计7家。首次建账奖励按照总量的10%进行抽取,结果向上取整,共计6家。抽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核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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