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
根据《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党〔2019〕31号)、《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19〕47号)和《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19〕5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并公示,确定2019年度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第三批)补助项目11个,给予专项资金补助321.45万元;2019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4个,给予专项资金补助39.1万元。
根据产业政策统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要求,上述资金通过“甬易办”渠道拨付,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及时通知企业办理资金兑付。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2019年度海曙区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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