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在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浙文市〔2015〕3号),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浙文市〔2015〕1号)两个文件下发后,全省11个市及义乌市都及时上报了申报方案,经我厅汇总审核,确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和“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两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试点,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开展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和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是文化行政部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两项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预定方案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深化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使上网服务场所审批和管理工作与市场发展相适应。通过试点,逐步消除制约行业发展的政策限制和制度壁垒,激发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推动我省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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