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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体经字〔2013〕3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推进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关于推进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省各地相继建设了一批体育场馆,初步形成以省、市、县三级体育场馆为主体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为开展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体育事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我省的体育场馆在提供体育赛事场地以外的运营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功能定位不够准确、管理能力不强、综合利用和服务水平不高、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与“两美浙江”的总体要求还不相适应。为充分发挥体育场馆在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全民健身、服务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体经字〔2013〕3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为目标,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功能,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全面提升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大型体育场馆为龙头,各类中小型体育场馆为支撑,规划布局合理、功能结构完善、城乡区域均衡、全社会共同兴办的体育场馆发展格局;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部分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努力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实现体育场馆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健身服务业发展和促进体育消费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改革创新,提升运营能力

(一)创新运营模式。根据新时期体育场馆发展特点和规律,深化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体育场馆主体。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类型多样、效能显著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模式,增强面向市场、复合经营、服务群众的能力。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丰富体育产品供给,满足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根据体育场馆自身特点,通过自主经营、委托开发、合作经营、连锁经营、托管经营、服务外包等方式,优化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场馆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最佳运营效益。探索建立体育场馆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单位招标制度,推进场馆经营权公平、公正、公开流转。组建体育场馆联盟,促进资源整合、拓展发展空间。着力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有竞争实力的专业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主体和场馆服务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体育场馆运营管理集团,提高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二)拓宽经营领域。体育场馆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需要、消费特点和趋势,统筹规划运营定位、服务项目和经营内容,提高综合服务功能。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开发健身服务市场,壮大健身服务业,加强健身项目、用品器械、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健身服务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探索推行“医保健身一卡通”等多种方式激活健身消费,带动体育场馆高效利用。释放体育赛事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承接职业联赛,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繁荣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依托场馆设施完善、教育培训资源丰富的优势,创办专业培训机构,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形成多层次、高水平、广受众的体育培训产业,深化体教融合,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项目,共同开发面向青少年的体育培训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传媒、体育商贸、体育广告、体育康复、体育建筑等多元业态,培育体育服务产业集群,打造规划水平高、服务能力强、集聚效应明显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

(三)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风险控制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提升体育场馆科学化、集约化管理水平,增强复合经营能力,促进服务转型升级。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有效推进体育场馆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发活力、增强内生动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实行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体育场馆运营企业化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资源,完善服务信息系统,促进互联互通,提高场馆运营网络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体育场馆服务标准,规范服务体系,实施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广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建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综合服务人才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建设符合场馆发展需要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

三、突出主体,增强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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